临哈铁路LEKNSG-2标项目经理部粉煤灰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BEC-Z-2025-DB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哈铁路LEKNSG-2标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临哈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粉煤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临哈铁路临河至额济纳段扩能改造工程LEKNSG-2标段全长35.313km,其中路基长度34.08km,桥梁14座全长为173.95m,其中大桥3座,中桥10座,小桥1座,涵洞107座(框架涵45座,其中1处顶进,3个新建,41个接长;圆管涵62座,全部接长),箱型桥17座(1处顶进,16个接长),换轨35.96km,此外负责1至4标段2266片T梁的预制及架设、18.8万m3小型构件预制、增建二线铺轨(378.392km)、两处站场改造(呼和温都尔站、杭锦后旗站)、四电房屋、莫尔格存梁场及换装站建设。合同工期2025年6月30日-2027年12月31日,共计914天,施工合同额18.79亿元。
2.2招标内容:粉煤灰,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粉煤灰,包件FMH0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代理商与其授权生产商不能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生产I、Ⅱ级粉煤灰的能力,且具有粉煤灰分选设备;经销商须提供与生产商或代理商的销售(买卖)合同,并提供生产商或代理商联系人及电话;代理商需提供与生产商的代理授权函和销售(买卖)合同;经销商和代理商均需承诺提供的是原厂粉煤灰。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生产商和经销商须提供2023年和2024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合格的公路和铁路项目的粉煤灰质量检测报告和质保书各2份,共计4份。不得伪造,一经查实,列入大桥局不良企业名录。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大中型建设项目至少二个项目以上合同额不低于200万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任意2份)等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应募人报价时,须标注料源地,应募人须承诺有义务且无偿地配合甲方业主、监理等对厂家的考察。
7.其他要求: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在“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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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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