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阳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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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5-92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阳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685,360.65元 | |||||||||||||||
最高限价:1685360.6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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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信阳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项目主要包含信阳市平桥区、浉河区耕地和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确定核实处置的范围、判断核实处置方式、举证材料制作、方案、报告、表格编写、图件编制、数据库、市级审核、省级审核;全市域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汇总工作,包含八县两区的举证举证材料、方案、表格、数据库等的核查及汇总工作。 5.2编制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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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编制周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测绘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而暂停审批的规划资质证书,提供相应证明视同继续有效)。 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职工,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提供近半年内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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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