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沙湾区鲟鱼现代农业园区项目(一标段)渔业智慧化设备采购第二次 (项目名称)材料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沙湾区鲟鱼现代农业园区项目(一标段)渔业智慧化设备采购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沙发改投〔2025〕2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沙发改投〔2025〕20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柯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
2.2 项目规模: 新建鱼种研究基地 1280㎡,智慧鱼苗繁育中心 3600 ㎡及相关配套设施;新建10000平方米的尾水处理设施。
2.3交货期:30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供货要求中设备清单全部内容(包括设备、运输、安装、调试、缺陷处理、维保质保及后期服务等)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的相关要求。
2.6标段划分:设备1个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允许取得上级独立法人单位授权的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由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均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材料业绩要求:
? 无投标材料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材料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材料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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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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