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新惠城区防洪排涝等改造更新项目-东山排洪沟及西山排洪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15040120250811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敖汉旗新惠城区防洪排涝等改造更新项目已由敖汉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敖发改审【2025】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敖汉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敖汉旗新惠城区防洪排涝等改造更新项目。
2.2标段名称:东山排洪沟及西山排洪沟改造工程。
2.3建设地点:敖汉旗新惠镇。
2.4建设概况:
施工第一标段:主要更新改造东山排洪沟1.8公里,西山防洪渠3.2公里。西山防洪渠雨水管道采用D2000钢筋混凝土承插管(特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施工总承包。
2.6本标段投资额:22944896.00元。
2.7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前完工。
2.8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班子成员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3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 9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 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3.6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兼投不兼中原则如下: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2个施工标段投标,须分别递交投标文件,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同一投标人评审顺序靠前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所投其他标段可以继续评审,但在后续其他标段中不再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