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足区双路街道公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大足发改资〔2025〕12号、大足发改投〔2025〕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双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与区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双路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双路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34㎡,总建筑面积964.24㎡。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实施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的消防改造(含室内消防、室外增设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结构加固,增设无障碍电梯一部、增设室外消防楼梯两部,对原国税局办公楼负一层和第三层室内装饰装修改造,给排水、电气、暖通改造等。
2.3 þ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457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示范围所涉及的装饰工程、 电气工程、通风工程、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消防电工程、电梯工程等,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载货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的安装、维修(或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þ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合同段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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