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电力改移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 |||
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电力改移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 S110000A001038322013 ),已由 北京市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关于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研)重新立项的批复 ( 京石景山发改(审)〔2024〕55号 )),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 100%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 北京市 , 招标人为 北京市石景山区永定河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 招标。 | |||
招标类别: 监理 招标 | |||
投资额: 590050.83 万元 | |||
施工图设计批准机关: / | |||
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名称: / | |||
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编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规模: 本工程包含电缆电气、电缆土建、电气一次、电气二次、自动化、通信。 |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
S110000A001038322013001 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电力改移监理 | |||
标段(包)内容: 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电力改移监理 | |||
建设地点: 北京市 石景山区 麻峪村。 | |||
合同估算价: 322606.67 元 | |||
监理服务期: 120 | |||
建筑面积: / | |||
建筑高度: / | |||
其它说明: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S110000A001038322013001 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电力改移监理 | |||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监理 资质。 | |||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 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须至少具有 / 项已完成 / 监理 业绩。 | |||
(4)信誉要求: | |||
①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
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
④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内( 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发生重大 监理 质量问题; | |||
⑤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
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creditbj.jxj.beijing.gov.cn/credit-porta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 总监理工程师 无行贿犯罪行为; | |||
⑧ / | |||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具有电力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投入的主要监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本人电子注册证书调用有效期 2025 年 10 月 23 日,应在计划评标结束时间后; | |||
②拟投入的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 | |||
③ / |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
(8)其他要求: / | |||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获取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9月30日14时00分至2025年10月10日17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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