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2024年农村公路水毁重建二期工程(亮兵镇)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RXCZ2025-0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图县2024年农村公路水毁重建二期工程(亮兵镇)已由安图县交通运输局以安交局行政审批发【2025】2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图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资金来源申请省级补助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1、亮兵镇-凤栖1处,对2412米水毁河坝路修复;2、凤栖-亮兵2处,原有道路为三级公路,本次按原道路标准拆除回填修复40米,拆除新建1-0.75m圆管涵1道;3、东林村-东青线1处,原有道路拆除回填修复20米,拆除新建1-1m圆管涵1道;4、亮兵-新城2处,原有道路拆除回填修复104米,拆除新建1-4m*2.0m盖板涵1道;5、东明-东林2处,原有道路拆除回填修复35米,拆除新建1-1m圆管涵1道,新建路基防护41米,边沟修复40米;6、新城线-凤树2处,原有道路拆除回填修复112米,新建铁网石箱拦渣墙105米;7、新城线-会财村四队2处,新建铁网石箱拦渣墙120米。共计修复路面2723米,拆除新建涵洞4道,新建路基防护266米,修复边沟40米。
2.2标段划分及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与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3建设地点:安图县亮兵镇涉及水毁段落共计12处。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与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5计划日期:2025年9月12日--2026年8月31日,工期353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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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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