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2027年3月采油用油田化学剂(采输助剂)定商定价采购标包四(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A310-WZ3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长庆油田分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招标范围为采油用油田化学剂(采输助剂)。所属类别详见下表:
所属类别
序号 |
物资大类 |
物资中类 |
物资小类 |
物资品种及规格 |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
1 |
12 |
石油专用化工产品 |
1201 |
通用油田化学剂 |
120106 |
通用表面活性剂 |
12010605 |
表面活性剂 |
2 |
12 |
石油专用化工产品 |
1207 |
采油用化学剂 |
120718 |
采油用缓蚀阻垢剂 |
12071801 |
采油用缓蚀阻垢剂 |
3 |
12 |
石油专用化工产品 |
1210 |
注水处理用化学剂 |
121008 |
注水处理用防垢剂 |
12100801 |
注水处理用防垢剂 |
4 |
12 |
石油专用化工产品 |
1299 |
其它石油专用化工产品 |
129902 |
其它专用化学处理剂 |
12990227 |
注水井用增注剂 |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6500万元,本次招标标的物为采油用油田化学剂(采输助剂)标包四:
标包四:注水井用增注剂(预计采购金额:1500万元)。
2.2 产品特点 :采输助剂是一种用于增强油田开采和生产效率的化学品,日常被添加到采油作业中,以改进油井产能、水井注水效率、延长井筒及集输管线使用寿命和提升原油生产效率。其主要作用包括但不限于增产、降低运行减少成本、保护设备、提高环境安全等。
2.3 技术要求:本项目标的物执行油田公司技术部门制定的技术规范或技术规格书要求。附件:《技术规格书》;
要求投标人能够按照用户的配伍性要求对相关技术参数进行调整,并能够根据用户要求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2.4 到货地点:以使用单位需求计划上报地点为准。
2.5 交货日期:以合同或订单确定的日期为准。
2.6 中标价格为中选供应商的投标价格;中标结果有效期为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 2027 年 03月31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并提供涵盖对应标的物证书原件扫描件,具体如下:
标包1产品证书名称:采油用缓蚀阻垢剂;
标包2产品证书名称:注水处理用防垢剂;
标包3产品证书名称:表面活性剂;
标包4产品证书名称:注水井用增注剂。
3.3 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没有处于以下不良状态: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不抵债、破产、拆分、转租/售,正在处理的法律纠纷可能构成合同执行风险等。
3.4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5 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或其相关产品在能源一号网处于“中止”、“终止”、“冻结”状态,投标将被否决。
因连续三年无交易活动被长庆油田暂停交易权限的供应商,可在开标前申请恢复交易权限参与投标;因标的物由一级物资降为二级物资被暂停产品交易权限且无管理单位的供应商可参与投标,中标后纳入长庆油田管理。
3.6 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否决其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否决其投标。
3.7 提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或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出具的标的物有效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必须在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http://www.nrcc.com.cn/可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8 标的物有效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鉴定结论为危险化学品的,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登记证(须附查询网址及网站查询结果截屏彩色扫描件,若无网站查询系统须提供发证机关查询电话)。
3.9 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鉴定结论为危险化学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若投标人委托运输,须提交第三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及运输协议原件扫描件)。
3.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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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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