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已由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发改审发[2025]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应急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海原县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营区、沙坡头区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其中海原县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营区占地面积6102.71平方米,包括营区建设,新建营房1830平方米、门房51平方米、蓄水池96平方米、训练塔1座216平方米,并配套室外 训练场地1273平方米、场地道路硬化2220平方米、直升机停机坪531.1平方米、 设备维修晾晒场地300平方米等室外设施;装备建设包括消防及后勤车辆、通讯指挥器材、本灭火机具装备、主要防火林区监控接入设备平台等;沙坡头区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占地面积3580平方米,包括物资库及专用车库753平方米,辅助用房109平方米,并配套供水、供电、消防、监控、道路等基础设施。
2.2 建设地点:
海原县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营区建设地点:宁夏中卫市海原县
沙坡头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
2.3 计划工期:
海原县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营区:365日历日
沙坡头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270日历日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具体如下:
海原县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营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营房1座、蓄水池1座、训练塔1座、门房1座及室外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沙坡头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办公生活用房109平方米,2#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及车库753平方米,室外给水、排水、电气、绿化及硬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性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针对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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