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25-XJT05-FK038-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轮南采油气管理区按自治区、巴州环保部门要求需要加快轮一联1#蒸发池退出工作,因现有处置单位贮存满负荷及轮一联1#晒水池底泥存量大,无法满足退出需求,为加快轮一联1#蒸发池治理退出,拟对蒸发池底泥清理工作量进行招标,确保按期完成蒸发池退出。
2.2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负责轮南采油气管理区轮一联1#蒸发池底泥清理工作,本项目处理量预估4.9万方,处置方式符合当地政府部门下发的标准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将含油污泥拉运至处理地点进行处置。涉及项目征地、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水土保持评价、水土保持验收等工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甲方只负责提供待处理的废物。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2.5服务地点:新疆塔里木油田轮南采油气管理区轮一联1#蒸发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71-001-08)处理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1.3投标人具有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涉及油污泥转运的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至少包含: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9类)。若含油污泥转运进行分包的,转运分包商具有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涉及油污泥转运的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至少包含: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9类)。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证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承担过含油污泥处理的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对应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作业内容);(3)提供结算相关资料扫描件(验收报告或结算单或发票等)。
3.3人员要求:/。
3.4设备要求:/。
3.5QHSE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3.5.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6.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网络截图。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3.9.1被依法或依规暂停或者取消市场或者交易资格;
(以评审委员会对“三商黑名单”“失信行为信息”及资源库现场查证结果为准)
3.9.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3.9.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3.9.4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日止)发生重大质量、健康、安全、环境责任问题(事故);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采购人出具的有关文书为准);
3.9.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7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日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若有)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资料提供: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3.9.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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