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大江水厂至丰收坝水厂互联互通管道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投资[2025]10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大渡口区、巴南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DN1400给水管道7.6公里,起点接新大江水厂二级高压DN1400供水管道,终点接丰收坝水厂二级高压DN1400供水管道,包括陆上新建DN1400给水管道6公里,过江段新建DN1400给水管道1.6公里(双管合计),管材采用钢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管道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625.34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大江水厂至丰收坝水厂互联互通管道工程全过程咨询,包括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和全过程跟踪审计,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完成新大江水厂至丰收坝水厂互联互通管道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土建及设备技术标书的编制等工作以及所需的其他专项设计,在满足初设及《发包人要求》基础上进行深化和优化,且各阶段成果必须通过招标人认可。
(2)工程监理:新大江水厂至丰收坝水厂互联互通管道工程(含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试运行)、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3)全过程跟踪审计:完成新大江水厂至丰收坝水厂互联互通管道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工程变更造价审核、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与评价、建筑材料、设备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并出具进度审核报告、专业分包造价控制、提供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纠纷司法咨询、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等咨询、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完成全过程造价控制相关档案资料的归档等全部工作内容,最终设计规模、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确定的为准。
2.5 服务期限:
(1)设计服务期:提供勘察中间资料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后续服务期至工程验收合格,试运行一年,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监理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365日历天(最终以实际开工和竣工时间为准);
(3)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期: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止;
(4)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工程总投资:19413万元。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设计和监理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监理资质之一: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业绩和监理业绩:
(1)设计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设计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完成下列类似业绩之一:
①1个类似设计业绩;
②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③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④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
2)业绩规模要求:
① 工程类别:供水(或给水)管道工程
② 工程规模:管径DN1000及以上
(2)监理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监理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或1个包含类似监理工作的全过程咨询业绩。
2)业绩规模要求:
① 工程类别:供水(或给水)管道工程
② 工程规模:管径DN1000及以上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