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C25EA1111Z
项目名称:广东省某单位装备携行装具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装备携行装具
2.项目性质:货物类
3.采购内容:
序号
核心产品要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合计(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
单警携行箱
250
件
2,600.00
650,000.00
否
2
△
装备集成包
300
件
2,000.00
600,000.00
否
注:详细要求请参阅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4.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收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75日内交货至指定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注:①投标人须保证以上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损失。②投标人参加投标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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