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棚镇建筑垃圾填埋场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1504012025090903001
1.招标条件
经棚镇建筑垃圾填埋场项目已由克发改字【2025】1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克什克腾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金来源为旗本级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经棚镇建筑垃圾填埋场项目
2.2标段名称:经棚镇建筑垃圾填埋场项目
2.3建设地点: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庆国村头地
2.4计划投资额:17557767.02元(其中工程投资16066867.02元,配套设备投资1490900.00元)
2.5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垃圾填埋场库区工程、土石方工程、坝体工程、铺膜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进入垃圾填埋场道路工程、截洪沟工程、排水工程、垃圾收集及分拣工程、粉碎系统工程、围网工程等。本工程组合主要内容:筛选平台、破碎、装袋;库区回填、渗滤液处理。
(2)建设规模:处理建筑垃圾为100吨/日(按照总处理能力500吨/日以下,属于Ⅴ类垃圾填埋场)、服务年限10年。场地总面积31312平方米(库区面积27530平方米+建筑平台面积3300平方米+渗滤液处理区面积482平方米)、建筑垃圾总填方量(库容量)约20万立方米。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及配套设备采购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7工期要求: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通用专业承包]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项目负责人,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3投标人或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的,在依法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不良记录。
3.5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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