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架及配套设施设备项目
货架及配套设施设备项目材料采购 | |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货架及配套设施设备项目材料采购已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以川粮储规〔2025]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四三七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四三七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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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粮储规〔2025]5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航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2.2规模:包括本项目要求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 2.3采购内容工期(交货期)及安装地点: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4设备型号、参数: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6标段划分:本次设备采购分为2个标段。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制造商应具有本项目相关实施经验,并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签订的1份案例的业绩证明材料。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复印件应体现标的物名称、甲乙双方签署/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交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等;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货架及穿梭车及配套RFID系统和货架配套用车及辅助设备。 | |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