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县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经盐城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项入库和规划设计单位招标工作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滨海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国有100%,私有0%,招标人为滨海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滨海县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二标段)。
2.2项目建设地点:滨海县境内。
2.3 建设规模:滨海县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规划、项目建议书、勘测、设计,项目区建设规模约为7.5万亩,工程总投资约2亿元(最终以上级部门批复总投资额为准)。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合格”标准。
2.5 设计期限:总设计周期60日历天,具体节点时间为:合同签订后组织相关设计人员进场进行实地勘测开展规划设计,20天内同时不得晚于省市规定时间提交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成果,根据省市对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核意见,10天内修改完善项目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成果通过评审后30日历天内提供全部施工图。注:实际服务周期与施工同步,且须服从招标人要求。
2.6 招标范围:滨海县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二标段),委托的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编制;地质勘探;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含初步设计报告书、设计图、概算等)、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清单式预算)、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工作和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之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其中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报告等须按省市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规定、规程编写。
设计内容主要包括:电站及配套线路、桥、涵、闸、渡槽、防渗渠、砼路、高效节水灌溉、林网、土方工程等,以及其它内容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土方工程包括土地平整及内部三沟开挖、沟塘填平、沟渠疏浚内容。设计单位须在规划图上准确标注拆迁房屋、坟地、林木、土地平整等数量、位置,能满足镇区土地流转、条田化等功能要求。设计单位应按条田化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对土地平整、三沟土方等工程量须准确;项目规划图要求同时提供国土部门ArcGIS软件版电子数据;要求中标人熟悉奥维地图软件使用,将工作过程中每个点位的勘察照片上传到奥维系统中。
特别说明:
1)省、市初设评审未通过,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2)中标人在提交施工图设计图纸的同时,须提交完整的新点软件版清单预算电子版,并附工程量清单、计算底稿,供招标人复核。若中标人提供的工程量、预算编制不准确,与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或预算偏差率在5%≤偏差率<10%时,扣减中标人设计费用的10%,若工程量或预算偏差率≥10%时,则扣减中标人设计费用的20%。
3)由于设计人工作不到位或未到现场踏勘,导致工程变更(含工程量变更、工程位置的调整等),则扣减该部分工程的设计费用外,另处该项设计费用5-10倍的罚款。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每个标段设计面积约2.5万亩,具体设计范围中标后由招标人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批复范围进行分配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如果因上级批复面积量少、导致个别中标单位没能具体参与2026年项目设计,按照标段中标顺序(先中先做),未参与的单位将保留中标资格,转入下一年度的设计,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三个标段的投标,当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下面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以此类推,开标、评标、定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或设计面积1万亩及以上高标准农田项目设计服务业绩。
3.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其他项目部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6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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