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JQCG2025G008
项目名称:
祁门县农业农村局精品示范村数字乡村项目-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220万元
最高限价:
220万元
采购需求:
在芦荔村、响潭村、文堂村、芳村村4个精品示范村实施数字乡村项目,因地制宜按照各村需求采用不同模式搭建,确保4个村按照需求构建智慧网络,实现乡村数字化管理,项目要求确保安全和后期质保。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面向乡村老百姓提供政务公开、在线办事指南、农技推广等乡村一体化服务。所涉及软件和配套设施需求因地制宜,结合四个精品示范村特色产业构建智慧网络平台,实现乡村数字化管理,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会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和《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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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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