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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延伸段(厦门火车站至沙坡尾段)及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华侨大学城站(不含)至滨海西大道站)线性机电工程监督服务(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WSCG[CS]2025008-2

项目名称: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延伸段(厦门火车站至沙坡尾段)及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华侨大学城站(不含)至滨海西大道站)线性机电工程监督服务(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29,200.00元

采购包1(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延伸段(厦门火车站至沙坡尾段)线性机电工程监督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625,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25,5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1990000-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延伸段(厦门火车站至沙坡尾段)线性机电工程监督服务 1(批) 通过政府采购服务,代表政府监督职能对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延伸段(厦门火车站至沙坡尾段)线性机电工程(主要包含供电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综合监控、⾃动售票系统等)安装施⼯过程进⾏质量安全、⽂明施⼯的监督管理。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部分:制定监督⼯作⽅案、监督⼤纲,并告知相关参建单位;实施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参加重要分部验收、单位(⼦单位)⼯程竣⼯预验收、竣⼯验收监督,出具并提交单位(⼦单位)⼯程监督意⻅书;完成监督管理档案整理、归档和移交等⼯作;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督管理需要的其他⼯作;处理服务期内质量安全的投诉事件或故。 625,5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开始日期: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延伸段(厦门火车站至沙坡尾段)合同签订之⽇起。结束⽇期:本段线路试运营2年期满⽌。

采购包2(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华侨大学城站(不含)至滨海西大道站)线性机电工程监督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603,7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03,7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11990000-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华侨大学城站(不含)至滨海西大道站)线性机电工程监督服务 1(批) 通过政府采购服 务,代表政府监 督职能对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华侨大学城站(不含)至滨海西大道站)线性机电工程(主要包含供电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综合监控、⾃动售票系统等)安装施⼯过程进⾏质量安全、⽂明施⼯的监督管理。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部分:制定监督⼯作⽅案、监督⼤纲,并告知相关参建单位;实施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参加重要分部验收、单位(⼦单位)⼯程竣⼯预验收、竣⼯验收监督,出具并提交单位(⼦单位)⼯程监督意⻅书;完成监督管理档案整理、归档和移交等⼯作;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督管理需要的其他⼯作;处理服务期内质量安全的投诉事件或故。 603,7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开始日期: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华侨大学城站(不含)至滨海西大道站)线性机电工程监督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结束日期:本段线路试运营2年期满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含地铁轻轨),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4)为本次采购项目(3号线)提供设计、编制规范、或进行管理等(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测量、检测、监测及提供材料、设备、调试、或试验等)服务的供应商【详见附件《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报送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华侨大学站(不含)至滨海西大道站)机电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函》】,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其非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测量、检测、监测及提供材料、设备、调试、试验等)服务的供应商。。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含地铁轻轨),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4)为本次采购项目(6号线)提供设计、编制规范、或进行管理等(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测量、检测、监测及提供材料、设备、调试、或试验等)服务的供应商【详见附件《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报送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华侨大学站(不含)至滨海西大道站)机电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函》】,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其非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测量、检测、监测及提供材料、设备、调试、试验等)服务的供应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0-10 至 2025-10-2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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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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