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苏里格东储气库管理分公司)2025年环境监测(日常)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12-FW1236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苏里格东储气库管理分公司)2025年环境监测(日常)服务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第五采气厂2025年环境监测(日常):对第五采气厂10个点位土壤、16个点位有组织废气、29个点位无组织废气、23个点位地下水、12个点位生活饮用水开展年度检测1次;对26个点位厂界噪音、3个点位生活废水开展季度检测4次;对16个点位有组织废气、1个点位回注水开展月度检测12次。
苏里格东储气库管理分公司2025年苏东39-61储气库环境监测:对苏里格东储气库管理分公司34个点位土壤、23个点位有组织废气、23个点位无组织废气、23个点位地下水、1个点位生活饮用水开展年度检测1次;对23个点位厂界噪音、1个点位生活废水开展季度检测4次,对23个点位有组织废气开展月度检测12次。
2.2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苏里格东储气库管理分公司)2025年环境监测(日常)服务项目。最高投标限价:73.01万元(不含税,含HSE费用等完成该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其中第五采气厂2025年环境监测(日常)最高限价35.77万元(不含税,含HSE费用等完成该项目所需一切费用),苏里格东储气库管理分公司2025年苏东39-61储气库环境监测最高限价37.24万元(不含税,含HSE费用等完成该项目所需一切费用)。需求一名服务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苏里格东储气库管理分公司)所属区域。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且证书附表须包含常规环境监测涉及的检测项目和检测参数(详见表1,须在附表中标注);投标人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2027年环境监测集中资格招标”入围服务商。
表1 常规环境自行监测主要监测指标
序号 |
内容 |
项目/参数名称 |
数量(项) |
1 |
采出水/生活污水 |
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氨氮、动植物油、总氮、五日化学需氧量、氯化物、硫化物、石油类 |
11 |
2 |
加热炉废气 |
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 |
4 |
3 |
厂界无组织排放 |
非甲烷总烃、硫化氢、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烃 |
6 |
4 |
厂界噪声 |
环境噪声、厂界环境噪声 |
2 |
5 |
地下水 |
pH、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氨氮、硫化物、挥发性酚类、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 |
11 |
6 |
土壤 |
六价铬、铜、镍、铅、镉、砷、汞、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 |
10 |
合计 |
44 |
3.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至少1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现场采样人员不少于4人,检测分析人员不少于3人,报告审核人员不少于2人,所有人员需为本单位自有员工(不接受退休人员)。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30日历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环境监测类似项目业绩。
3.5设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的仪器设备必须包括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多功能声级计、自动烟尘烟气分析仪、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设备均须为投标人自有设备。
3.6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7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8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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