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永宁三号科研实验楼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永宁三号科研实验楼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教育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教发函【2024】20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电子科技大学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电子科技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教育部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教发函【2024】20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 2006 号。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行政办公、科研用房和地下车库(含人防地下室)等,总建筑面积36304.58㎡,地上建筑面积31530.50㎡,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8697.20㎡,地下4774.08㎡,占地面积9610.32㎡;规划建筑高度24.30m,消防建筑高度23.85m,地上5层,地下1层,为多层公共用建筑,框架结构。本项目设计为绿色建筑二星,装配率不低于55%。
2.3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项目质保期结束。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含的全部内容的监理,以及变配电工程、总平绿化工程、安防监控工程、光伏工程等专项工程的监理工作(含以上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等审核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在本单位),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执业证书, 作为总监理工程师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个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准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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