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涪陵区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5年度)已由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涪陵发改〔2025〕4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区级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一标段:南沱镇、白涛街道、罗云镇、焦石镇;二标段:青羊镇、马武镇:三标段江东街道、龙潭镇、同乐镇、大顺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一标段:人工造乔木林1600亩,人工造灌木林2000亩,退化林修复26500亩;二标段:人工造乔木林600亩,退化林修复28000亩;三标段:人工造乔木林500亩,退化林修复27500亩。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093.23万元。
2.4 招标范围: 重庆市涪陵区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5年度)退化林修复及人工造林部分各标段作业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工程项目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所属标段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1320日历天(指从工程开工起至保存率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2026年3月31日前须完成所有伐木工作,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所有苗木人工栽植。管养护期3年(从苗木栽植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每年2次,共6次)。
2.6 标段划分(如有):
重庆市涪陵区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5年度)退化林修复及人工造林部分(一标段)
重庆市涪陵区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5年度)退化林修复及人工造林部分(二标段)
重庆市涪陵区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5年度)退化林修复及人工造林部分(三标段)
注: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成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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