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黔江分中心经营场地改造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已由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备案机关名称)以 2508-500114-04-05-94137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渝东南分所(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黔江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渝东南分所(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黔江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黔江区正阳街道正舟路南段320号12幢2-1。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839.26㎡,包括公共服务区、开标区、评标区、开评标配套功能区、办公区以及其他区域。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78.413751万元
2.4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装修设计、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办公家具配置、停车场道闸系统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