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辽县2026年清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东水计【2025】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辽县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2026年水利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本项目位于东辽县境内。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2 项目名称:东辽县2026年清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2.3 招标内容:包括石笼沟头防护7处、生态袋沟头防护13处、石笼谷坊40座、杂木桩护底144处、石笼柳桩护岸1633米、柳桩护岸4006米、石笼护底58处、石笼护岸1500米、浆砌石排水沟430米、生态砖护沟3585米、沉沙池4座、沟壑造林5.53公顷、土质截水沟3253m、鱼鳞坑3700个、经济林3.4公顷、村庄绿化0.6公顷、湿地改造3处、预制矩形槽排水沟2815米、宣传碑1 座、过水路面1处、涵管桥1座、直埋涵管22处、作业路335米、工程围栏3214米、封育标识牌8个(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
(3)主要人员配备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近三年内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投标人近三年所承担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无不良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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