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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区]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铁路专用线项目投资人+施工总承包+运营二次招标公告

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铁路专用线项目投资人+施工总承包+运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铁路专用线项目投资人+施工总承包+运营 已由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内蒙古海通铁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铁路专用线项目投资人+施工总承包+运营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巴音陶亥镇境内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内

2.3招标规模:(1)中标后依据《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铁路专用线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对内蒙古海通铁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扩股及投融资任务(实施方案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依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完成项目建设。 (3)负责本项目的运营工作。

2.4项目计划投资:35521.5259万元

2.5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E1503002025112001001001 标段名称 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铁路专用线项目投资人+施工总承包+运营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铁路工程-路基工程;工程-工程施工-铁路工程-线路;工程-工程施工-铁路工程-电气化工程;工程-工程施工-铁路工程-铺架工程;工程-工程施工-铁路工程-通信与信息工程;工程-工程施工-铁路工程-信号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 35521.5259 工期(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须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将该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在协议书中应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各成员方的权利与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须由联合体中负责投融资任务的成员单位担任,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 (2)联合体内各成员单位应最少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之一,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或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投标,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办理; (6)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国泰新点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 锁。具体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网站附件信息或请拨打客服热线400-998-0000进行咨询。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投资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不低于本项目资本金出资能力以及本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的投融资能力。 (2)施工资质及人员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委派一名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经理。该人员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职务,或能够提供由现任职务所属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出具的书面承诺文件,明确同意在中标后配合完成项目经理变更手续。 3)投标人须委派一名技术负责人,该负责人须持有铁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职务,或能够提交由现任工作单位(项目业主)出具的同意在中标后调换其职务的书面承诺文件。 4)项目组中最少配备一名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且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职务,或能够提交由现任工作单位(项目业主)出具的同意在中标后调换其职务的书面承诺文件。 (3)投标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须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将该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在协议书中应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各成员方的权利与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须由联合体中负责投融资任务的成员单位担任,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 2)联合体内各成员单位应最少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之一,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或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投标,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办理; 6)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国泰新点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 锁。具体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网站附件信息或请拨打客服热线400-998-0000进行咨询。 (4)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 (5)投标承诺: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机构所属人员均承诺到场。 (6)投标申请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被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7)投标申请人未被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3其他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向投标系统中本项目保证金子账号转账缴纳或办理电子保函,并将佐证附入投标文件,鼓励在投标系统中直接办理电子保函。 电子保函办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在本项目【工作台】-【保证金查询】-【保函办理查询】-【立即申请】按钮跳转到工程保函系统中办理投标担保保函。 未按以上要求办理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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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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