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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经开区供水泵站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经开区供水泵站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S20260106FJSZ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开区供水泵站建设工程项目已由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双经开字[2025]4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聚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经开区供水泵站建设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内;

2.3 计划工期:2026 年 03 月 01日起至 2026 年 5月 31 日,共 91日历天(遇到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工期顺延);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经开区供水泵站建设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双阳经济开发区内,新建2座深井和1座供水泵站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最高投标限价:2403279.00 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 (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 。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 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 (吉建管〔2023〕 23 号) 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 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 年-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2 年-2024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 2025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

本次招标业绩认定执行吉建招〔2017〕6 号、8 号、9 号、吉建管〔2025〕9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出项目经理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须具备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其他人员均须具有相应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应无在建工程。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曾经任职,如已完成岗位变更,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如须项目所在地行管部门同意的,须附相关审批手续)。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完整材料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造价人员除外),相应资格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即“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下同)中体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标书中所附复印件有效期为准;

3.6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其他要求: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规〔2025〕1 号)规定,2024 年信用评价信用评价“D 级 ”或“未参加信用评价 ”企业,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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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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