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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软件学院专项审计法律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软件学院专项审计法律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1-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0-00618
项目名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软件学院专项审计法律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聘请法律机构背景

根据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和《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国办发〔2002〕47号)文件,2003年12月国家信息产业部、教育部根据人才需求规划,提出了在全国高职高专中建设35所示范性软件学院。2005年,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软件学院作为全国35所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之一正式成立。

为贯彻国家要求,2004年4月15日辽宁省教育厅发文《关于支持试办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04〕63号),提出“建设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重点要在办学体制和培养模式上积极推进改革。在办学体制上要实行开放式办学,吸收国内外优质的教育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结合、校企合作”。

2008年7月18日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引入民营资本,开始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合作办学。

2024年3月,市审计局开展市属高校高质量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2025年1月,市审计局给沈阳职业技术学院下发《2024年市属高校高质量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其中有关软件学院问题以《审计专报》(第22期)的方式上报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计专报》中建议学校理顺双方权利义务,理清双方债权债务,必要时聘请财务、法律等专业机构和团队,依法维护学校权益;建议学校研究下一步合作办学方向,推动软件学院机制改革,明确办学性质,规范合作办学行为。

服务需求响应表

包号:001服务内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软件学院专项审计法律咨询服务
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材料
一、法律机构承担的服务内容和要求★1.法律服务核心范围:接受采购人委托,全面处理本项目所涉非诉法律事务,同时应对可能发生的诉讼法律事务,确保项目全流程法律需求得到覆盖。2.核心法律分析与意见支持:针对项目协议效力、审计整改合规性、历史款项追偿等各项法律问题,开展尽职调查,深入专业分析,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法律评估报告,明确法律依据与风险边界,为采购人决策提供精准支撑。3.专项方案制定与合规保障: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全流程处置方案,同步对接沈阳市审计局整改要求,对方案进行合规性校验,确保方案合法可行、贴合整改需求。4.沟通谈判与会议协助:陪同采购人参与相关会议及谈判,提供实时法律策略支持;出席项目关键会议,现场解答法律疑问,协助推动会议决议落地执行;起草及出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告知函、法律文书等法律文件。5.风险防控应对:系统识别项目前期准备、防控、清产核资、协议终止等各阶段潜在合规风险,制定针对性风险应对方案,动态防范项目推进中的法律风险。6.审计整改专项支持:协助采购人梳理审计指出问题的法律定性,明确整改路径,就整改措施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确保整改工作符合审计要求,顺利通过验收。★二、工作要求签订委托协议后,即刻启动工作,高效推进后续流程,确保程序规范无纰漏;工作细致认真,保障服务团队人员稳定性,主办律师不得擅自变更;对获知的采购人商业秘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非经法律规定或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若项目引发诉讼,采购人优先选择成交律所负责诉讼案件,案件费用另行协商。软件学院专项审计整改工作结束,采购人向市委、市政府打正式报告后视为项目结束。★三、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涵盖项目前期准备、防控、清产核资、协议终止协商、全程法律支持等非诉环节全部服务成本四、其他要求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法律问题理解与分析、处理方案、具体方案推进计划、法律服务方案、档案管理方案、内部管理方案、服务团队。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 001


序号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1 履约期限:自签订委托协议起至专项审计整改工作结束
★2 履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50%,验收合格后支付至100%
★4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其他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委托协议起至专项审计整改工作结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9日23时59分至2026年02月06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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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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