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00-TDGW-G2025-0037 项目名称: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液氧等医用气体年度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7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本项目包括医院液氧及瓶装氧气、二氧化碳、混合气体等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即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不限制供应商企业规模。(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需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涵盖医用液氧或者医用氧或者医用氧(液态))、《安全生产许可证》、《药品(再)注册批件》(液态、气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4、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除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上述资质外,还需要提供代理商自身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医用液氧或者化学药(含医用氧))。 5、供应商或委托的运输单位(须提供相关委托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医用液氧专用运输槽车,提供相应的《行驶证》和《运输证》,以及南通市公安局颁发的南通市区车辆通行证。 (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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