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0773-2541GNJLHWGK1739
1.2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5771号
1.3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1.4预算金额:人民币1800.0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800.00万元
1.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序号 |
主要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1 |
3.0T磁共振成像系统 |
一台套 |
1、投标机型技术先进性要求:为保障设备的技术先进性,所投标3.0T磁共振须具备与主机同一品牌的非铜片材质的超柔性毯式接收线圈或具备与主机同一品牌的非VSM控制的呼吸信号感知技术,可用于呼吸运动的周期、相位检测,并提供磁共振扫描触发信号,提供datasheet(技术白皮书)作为证明材料。 2、最大单轴梯度场强(X/Y/Z轴,物理工程值,非有效值、非Peak值、非Vector值)≥45mT/m,最大梯度场强和最大梯度切换率在同一序列可同时达到,提供datasheet(技术白皮书)作为证明材料。 等 |
1.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5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2.5.1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
2.5.1.1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
或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2.5.1.2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5.1.3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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