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25-XJT05-FK024-00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本招标。
2.1项目概况:中油测井塔里木分公司准备在塔里木油田英买采油气管理区开展机械清蜡作业,保障油田单井正常生产,确保油管内作业顺利进行。预计年工作量3800井次,清蜡深度1000-4000米。
2.2招标范围:在塔里木油田或者甲方指定地点开展机械清蜡技术服务,预计工作量3800井次,最终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2.3承包方式:联合作业。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服务地点:中油测井塔里木油田辖区等作业点。
2.6 标段划分:否。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之日,具有油气井绳缆作业服务业绩(国内)。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结算资料。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3.3人员要求:
具备至少3支施工小队,每支施工小队的现场施工作业人员不少于4人,4人中含绞车岗(队长)不少于1名,驾驶员不少于1名,井口岗作业人员不少于2名;施工小队人员均提供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或承诺施工作业前取得,驾驶员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岗位、持证情况等信息)。(2)提供现场工作经验的简历,并提供承诺书:承诺工作经验属实;(3)提供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或承诺施工作业前取得。
3.4设备要求:
具备6000m及以上钢丝的钢丝作业车3台。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设备清单(需标明设备名称、数量、长度等参数)(2)提供满足6000m以上钢丝要求的证明资料(说明书复关键页印件或铭牌照片等);(3)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自产设备提供自产设备证明。
3.5 QHSE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要求的 QHSE 体系;
3.5.2 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5.3 承诺遵守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QHSE 相关规定。
3.5.4.4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以评审委员会对“三商黑名单”“失信行为信息”及资源库现场查证结果为准)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4)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日止)发生重大质量、健康、安全、环境责任问题(事故);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采购人出具的有关文书为准);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日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若有)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资料提供: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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