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JAKCG-2025-015
项目名称:大河镇恒叶路至松林村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6,546.4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河镇恒叶路至松林村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96,546.4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96,546.4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拟对恒叶路至松林村3.79公里路段进行预防性养护,建设内容为修复路面、完善排水等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96,546.4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河镇恒叶路至松林村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2〕1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29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河镇恒叶路至松林村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具备完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3)书面声明: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22年7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意3个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意3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9)供应商拟委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者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至 2025年07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址:http://ak.sxggzyjy.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址:http://ak.sxggzyjy.cn/)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6)请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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