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缝焊接钢管、钢管防腐、钢制配件管加工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Y13-FW011-0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背景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直缝焊接钢管加工、钢管防腐、钢制配件管制作服务业务,具体详见《工作量清单报价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直缝焊接钢管加工、钢管防腐、钢制配件管制作服务业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估算金额2800万元(含税)。
2.2招标范围
2.2.1服务内容:按《技术规格书》及招标人要求,现场完成约2600米直缝焊接钢管的加工制作,37000平方米钢管防腐及380吨配套钢制配件管制作(暂估工作量)。为了满足生产作业的连续性,保证交货期,中标人须自行在服务现场新建或搬迁一条满足直缝焊接钢管加工、钢管防腐、钢制配件管制作所需的生产线(满足最大口径DN3600mm),并作业完毕后该生产线投标人自行处置。
2.2.2 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砂河子路 233 号。
2.2.3 交付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前完成(包括生产线安装调试时间),具体交付时间、批次根据确定的供货计划执行。
2.3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中标后须按要求办理宝鸡钢管克拉玛依有限公司承包商准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 具有省级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4 近5年(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具有DN2000mm及以上钢管制造或钢管防腐单笔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业绩;(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7 信誉要求:
3.7.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失信查询截图)。
3.7.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7.4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5 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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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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