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8545号-WLGC202507-065。
2.项目名称:吉林省辉南国有林保护中心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1,318,627.00元。
5.采购需求及范围:大龙湾西岸滑坡治理工程、三角龙湾南岸滑坡治理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6.建设地点:吉林省辉南国有林保护中心辖区内。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工,2025年10月30日竣工,由成交人负责完成相关工程的建设、实施等工作。
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相关政策以最新文件为准):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建设的工程中任职。
(3)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4)企业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磋商,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或个人参加本次磋商。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31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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