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137250630120597-15255497
项目名称:航头镇污水管网养护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1525-13710135
预算金额(元): 27500000元(国库资金:275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702673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航头镇污水管网养护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7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是对航头镇区域内4个养护界面: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养护、河道截污纳管养护工程、2010-2014(新农村建设)农村长效污水养护、污水治理二期,养护内容包括管道疏通、养护,窨井检修、养护,井盖缺损的更换、补足,一体式泵站及处理装置的运行养护等管理工作,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工单,确保排水通畅。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7026731元。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航头镇污水管网养护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区域范围内。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采购预算金额:27500000元(国库资金:275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7026731元,其中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养护最高限价15377750元,河道截污纳管养护工程最高限价2968115元,2010-2014(新农村建设)农村长效污水养护最高限价5409817元,污水治理二期工程养护最高限价1919713元,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公布的最高限价,且各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限价。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2、其他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3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八条规定。
2.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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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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