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省道S235线惠来县华湖至神泉段改建工程项目水稳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5G-2024-WZCG-0003
1. 招标条件及依据
1.1 招标条件
1.1.1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省道S235线惠来县华湖至神泉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省道S235线惠来县华湖至神泉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碎石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2 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12〕613号);
1.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华湖镇工地
省道S235线惠来县华湖至神泉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华湖镇,与国道G228平交,路线整体呈北南走向,路线沿S235向南经过华湖镇丁田村、南山岭、神泉镇赤山村、蔗埔村、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等,终点位于神泉镇,与G238平交,路线全长约7.940km。本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40km/h(受地形、地质条件限制,局部困难路段限速20km/h),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为8.5m,路面宽度7m。路面结构除局部大纵坡路段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其余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涵洞、排水、边坡防护、交通安全设施、照明和绿化等施工总工期按提前完工编排: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1日,2025年12月1日,总工期24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水稳,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须出具近两年(2022、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管材各类指标检测报告;
3.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规模工程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和投诉记录;
3.5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6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函,投标人需具备提供招标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投标人具备初期供货垫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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