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牙哈采出水2#蒸发池残余一般固体废物填埋服务
招标编号:ZY25-XJT24-FW059-00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依据相关环保要求,迪那采油气管理区拟对牙哈采出水2#蒸发池残余一般固体废物转移至地方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作填埋处理,以实现达标治理和保护环境的目的。
2.2 招标范围:
对迪那采油气管理区牙哈采出水2#蒸发池内进行残余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填埋处置,本项目处置量预估2.5万方,重量约5万吨。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
2.4 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迪那采油气管理区
2.5 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
3.2 人员要求:
3.2.1 技术人员:3名及以上,具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验。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拟投入技术人员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岗位);(2)提供技术人员工作履历材料证明;(3)提供以上人员投标单位为其在政府社保部门缴纳的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3 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已完成的一般固体废物处置业绩至少一项。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金额,项目起止时间,委托单位,业绩工作量(以方计算)等);
(2)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作业内容);
(3)提供与业绩对应的结算单或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
3.4 设备要求:
应具有至少一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且总库容在50万方及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固体废物填埋场照片;(2)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等可有效证明库容的材料。
3.5 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 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2)(3)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4)(5)提供承诺书。
3.7 其他
(1)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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