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直属库粮库升级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GXTC-C-2568007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安直属库粮库升级改造项目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备案流水号:202502102201220310101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农安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70%: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农安直属库粮库升级改造项目(施工)
2.2规模:粮情检测钢梯改造工程、外墙面改造工程、屋面防水改造工程、屋顶防雷工程、雨棚维修工程等。
2.3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计划工期:2026年2月9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共263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不含工程量清单说明中不进卷的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7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7319972.44元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本次招标业绩认定执行吉建招〔2017〕6号、8号、9号、吉建管〔2025〕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造价人员除外),相应资格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即“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同)中体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标书中所附复印件有效期为准。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其他要求: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规〔2025〕1号)拒绝列入2024年信用评价为“D级”或“未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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