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CS20251120FJSZ01001001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前卫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字[2024]1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省直机关统建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吉林省前卫医院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吉林省前卫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445号;
2.3 招标范围:对吉林省前卫医院住院楼A座和B座的病房进行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2.41万平方米。改造后病房总数为295间,床位数为802张。具体内容如下 :
(一)对A座住院楼五层、八至十六层共159间病房进行改造,改造总面积1.59 万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改造室内墙面、地面、天棚、卫生间等,配套改造水、 电、暖通空调及9 套气体物流系统,增设医疗设备带、走廊扶手,更换卫生间墙体及卫生洁具。购置病床492张。
(二)对B座住院楼一至六层共136间病房进行改造,改造总面积0.82万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 :改造室内墙面地面、天棚、卫生间等,配套改造水、 电、暖通空调及8套气体物流系统,增设医疗设备带,更换门窗,将部分病房改为医生诊疗室、污洗室改为备品间。购置病床310张。
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4 计划工期:2026年3月13日-2026年10月30日;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 (吉建管〔2023] 23 号) 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 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 年
-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2 年-2024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5 年 1 月 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 2025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④在近三年(2023 年至今)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进入吉林省从事房屋市政工程应当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信息登记。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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