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松山区城镇老旧小区屋面防水改造项目(第一批)施工招标公告
松山区城镇老旧小区屋面防水改造项目(第一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松山区城镇老旧小区屋面防水改造项目(第一批) 已由 赤峰市松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赤峰市松山区向阳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松山区城镇老旧小区屋面防水改造项目(第一批)
2.2建设地点:赤峰市松山区安居小区、向阳二组团、向阳四组团、地税家属院和检察院小区
2.3招标规模:1、建设内容: (1)项目规模:本项目改造安居小区、向阳二组团、向阳四组团、地税家属院和检察院小区5个小区共计35栋楼。 (2)改造内容:拆除及改造屋面(含平屋面、坡屋面)防水(含女儿墙和天沟)共2.54万平方米,更换小区住宅楼排水立管6502米。本项目包含的内容为平屋面防水卷材拆除及恢复、PVC雨水管拆除、新做不锈钢雨水管等工程,实际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总承包。
2.4项目计划投资:380.0059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A1504012026011201001001 | 标段名称 | 松山区城镇老旧小区屋面防水改造项目(第一批)施工 |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380.0059 | 工期(日历天) | 1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3.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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